校属各部门:
根据气象部门预报,6月17—21日,我区有持续性大范围暴雨天气过程,部分地区有大暴雨、局部特大暴雨。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于6月16日15时起将洪涝灾害Ⅳ级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应急响应。为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加强应急预警。各部门要密切关注雨情、水情、灾情预报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,采取有效措施,全力做好洪涝灾害防御工作。
二、加强风险隐患排查。强降雨期间,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。落实专人24小时值守巡查,加强校园及周边洪涝、地质灾害风险排查,加强学生公寓、在建项目工地、临时工棚等巡查,及早发现灾害征兆。
三、加强学生防灾避险宣传教育。各二级学院要加强汛期安全宣传教育提醒,提高安全防范意识。
四、做好应急处置。各部门要做好防范洪涝灾害预案工作,如遇到险情或其他突发情况,要及时组织学生撤离到安全地带,并在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。
后勤基建保卫处
2022年6月17日